唐震——建构对象主义哲学观念
美是由人所界定的对象世界中与自由相符合的事物的属性,是发自人的主观世界对对象世界的评价。换句话说,美只是对象世界中的一部分,对象世界中一部分是美的,一部分则不是。对象世界中美的这一部分正是表达个体自由的部分,它们具有了与个体关于自由的理念、知觉及本能相一致的属性,是个体关于这些主体快感的表达。
美在历史上之所以一直纠缠不清,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美天生所具有的这种主客相统一的属性。这种属性让站在不同角度和立场的人们做出了五花八门的解释,至今也未见有关于美的本质的定论。其实,在“美学之父”鲍姆嘉登那里,他对美学的定义中已经包含了他对美的本质的关系属性的深刻理解,他说:“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、低级认识论、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相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。”(鲍姆嘉登.美学[M].文化艺术出版社.1987.第13页)这里的“自由艺术”、“美的思维的艺术”、“与理性相类似的思维的艺术”等等定语,道出了“美”的抽象的一般特征,即美是表达“自由”、“美的思维”及“与理性相类似的思维”等与主客具有相关性的此类属性的艺术;而作为“感性认识的科学”的论断,亦把“美”置于个体与对象的感性关系、实践关系的状态之下,是对美的这种认识视角的明确的断语。
美的主观性到底到了什么程度?这完全与个体的历史的对象关系的建构有关。面对同一对象,有的个体认为是美,有的则持相反态度,就是因为个体在前者的意义上拥有不同的对象性的历史。另一方面,美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。正因为对象世界与人建构的关系表达了自由的意义,这种关系凝结在对象之中从而使它们成为表达此类属性(或关系)的事物,对象才显现了我们——艺术创作者——的感性,才与我——审美者——内心的感性认识相契合,故而使我产生美的感觉。所以,美在本质上是个体对自由问题的表达,在审美上是个体与对象相统一时对象带给个体的彰显自由的快感。而自由问题在根本上是个体与自我的矛盾问题。
对象进驻到个体之中的实质,是对象关系对个体开始发号施令。由于各种对象对个体的影响力有大小的差别,哪一种对象将在个体中占据主导地位,就完全看它与个体的对象关系处在什么样的状态和阶段了。无论怎样,总有一种对象关系是对个体起着主导作用的关系,它在个体所面临的所有对象关系中是主要的、先决的。毫无疑问,这一对象关系也是自我的向导。自我受这些对象关系的牵引,引导个体走向对象所要求的方向。
自我是对象派驻到个体之中的代言人,所以,当他站在对象的立场时,他也就是对象中占主导地位的部分在个体中的反映,是主要的对象关系对个体的把握;而当他站在个体的立场时,他又是一维的、有机的、同一的,他是总和的对象关系形成的合力。因此,自我本身集聚了来自对象与个体的二重矛盾。
相反,如前所说,在没有自我的状态下,但就个体本身而言,他的指向是发散的、多维的、分离的,它是各种对象的散件在个体中的组装。个体出于原始自然的本性,他要指向所有可能的对象——甚至要指向无限,比如人们对肉食的追求就表现为一种循环往复的无限性……很少有人仔细地考虑过这些追求的尽头到底是什么?由于这种原始自然的本性处在永远无法满足的状态,只要个体是有生命的,这种追求就是永无止境的。相反,自我把个体的不切实际的指向压抑了,他只释放个体身上那些可能得到回应的指向。因为自我就是从对象中来的,他了解对象中的所在,他更代表实力最强的对象说话,他不愿意让个体去冒险。他明知,一旦个体粉身碎骨,他也就自身难保了。
由此看来,个体与自我既是同一的,又是对立的。当个体的指向无法获得回应时,个体便被压抑,自由的问题便产生了。另一方面,由于自我来自对象,自我也了解对象。自我了解到的对象越多,他所能预知到的不能满足个体的对象也就越多,自我就越是被个体不能到达对象的前景所困扰,自我就变得忧郁起来。受自我支配的个体不能获取他所需要的对象关系,而必须作出适应现实的对象关系的姿态。自我陪伴着个体一起承受着这对象的煎熬,他面临着唯有被解放才能获得自由的期待。
一、艺术的背后:自由与必然
个体接受与选择对象的结果,就是为了逃避对象所带给个体的必然性,就是为了按照自我所理解的必然性展开自身,就是为了获取自由。
本质上看,自由是个体无限舒张的状态。个体作为生命体诞生之后,他无限延伸,畅通无阻,无拘无束地完成其生命的全过程。但是,个体的这一原始本质受到了自身的挑战。个体生命的存在问题首先必须转化为个体与对象的关系问题。个体的生命不再由他自身所掌握,而是来自一个外力的作用。如此一来,自由问题也就变成了如何应对必然的问题。
在总体上,个体是自然界中唯一的能动的自然,但是,能动的自然却被“不动的自然”所左右。能动的自然是不动的自然发展的结果,就连他的能动性本身,仍然是不动的自然所给予的。直接的说,他,生来就不是自由的。他注定在对象关系中存在,他的全部的生活在对象关系中展开。他或者接受,或者选择。他在接受与选择中改变对象关系。个体一旦改变了对象关系,他也就解开了这种对象关系的束缚,因而也就在这种对象关系中获得了解放,他也就获得自由。
在这里,一个逻辑上的循环一直围绕在个体的周围:当个体解开了一种对象关系的束缚时,他同时却进入了另一种对象关系;当新的对象关系对个体开始作用时,个体争取自由的行动又开始了。这就是说,个体总是在争取自由,他现在争取到的自由只是相对于前一对象关系而言的自由。这样一来,个体陷入了一种无法解脱的无休止的循环之中,即自由—必然—新的自由。
应该承认,个体只有在对象关系的不断更替之中才能实现自由。他逐一地经历各种各样的对象关系,在对象关系中完善自己。每完善一步,他就获得一步自由。因为他是一个个体,他必须在对象世界中展开他的历史,在对象世界中他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,真正的、绝对的自由存在于他的非个体的“无我”的状态之中。
很明显,自由在个体身上的这种循环并非原有水平的重复,而是螺旋式上升。个体每经历一次循环,他的肌体以至精神状态就发生一次变化,个体就向前发展一步,个体所获得的自由也就是发生了本质变化的自由——它不再源于个体本身的基因状态,而是个体解决必然性的派生物和标志。这种自由预示着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解开对象关系的历史,就是自由与必然相互统一的历史。各种对象的到来给人类留下许多的必然性,人类通过解决这些必然性而实现了人类的解放。